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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
一、申请。企业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或本地 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资质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 企业资质申请信息生成电子数据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承诺书),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传至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企业资质审批系统。(申请办事指南、申报软件可 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下载。
二、受理。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通过资质审批 系统在线受理企业告知承诺申请事项,并出具受理凭证。
三、公示。企业告知承诺申请事项及填报的人员、业绩 项目等信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 督,公示期 10 个工作日。
四、审批。我部依据企业填报的资质申请信息和全国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项目信息进行审批。
五、公告。对企业填报信息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且在公示 期内未被投诉举报的企业,我部按规定办理资质核准公告。 六、核查。对企业申报业绩项目通过遥感卫星照片比对、 组织实地核查、委托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抽查等方 式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