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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资质代办-北京市住建委加强建筑企业服务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6-30 点击数:

一、简化资质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一)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缩短资质审批时限。将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消防和电力等专业的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工程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二)加强区县建委属地管理,将企业资质证书日常变更及三级资质企业去除暂定事项的办理权限下放区县建委,除企业名称变更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事项改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建委审批办理。区县建委在审批时,应当简化签字环节,即时办理,方便企业。

(三)减少企业重复申报材料。企业申请建筑业资质时,经审核通过认证的有职称人员,如在取得建筑业资质三个月内申请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可不再重复申报通过认证人员的社保证明。

对于由市建委负责审批的资质许可事项,对企业中高级有职称人员、资质标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提交符合要求的社保证明,初级职称及非工程类有职称人员可不提交相关社保证明,但需提交人员劳动合同。对于由建设部负责审批的资质许可事项,仍按照建设部相关规定执行。

(四)明确市和区县建委资质审查重点,区县建委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重点审查企业基本情况和有职称人员信息,市建委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重点审查企业的注册执业类人员和代表性工程业绩,减少重复审查环节。

二、 加大扶持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一)根据各区县经济发展规划,将已有工程承揽意向及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纳入重点扶持企业名单,市和区县两级建委采取提前介入指导等措施开展帮扶工作,为其开辟资质审批绿色通道,符合资质条件的优先办理,材料有所欠缺,但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先予批准,限期补齐补正。

(二)重点发展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四个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以及钢结构、电子工程、电信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专业企业。对于申请上述专业资质的企业,符合资质条件的优先办理,材料有所欠缺,但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先予批准,限期补齐补正。

(三)为企业合并、分立和重组搭建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和政策支持等服务,引导企业主动适应市场变化,调整产权结构。鼓励大型优势企业并购重组中小企业,鼓励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合并重组,鼓励外地优秀企业进京与本市企业联合重组。对于企业合并、分立和重组资质审批事项,符合资质条件的优先办理,材料有所欠缺,但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先予批准,限期补齐补正。对于涉及到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迁入北京由市建委负责审批的变更事项,改重新核定为简单变更,简化审批流程。

(四)结合劳务合同履约监管工作,将劳务企业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建委。先期在房山、通州、顺义、怀柔、延庆等条件成熟区县进行试点,做好典型示范工作,加强日常监督和指导,鼓励区县积极扶持劳务企业发展,支持房建总承包三级企业转为劳务企业,提高我市劳务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三、加强企业服务,支持企业“走出去”

(一)为企业承揽京外工程提供便利服务。提供企业出京证明、诚信证明等表格网上下载服务,加快有关事项办理。对出京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企业采取跟进式服务,帮助企业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解决企业承揽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对有轻微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先予办理出京证明手续,同时列入重点检查名单,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导;三是对初次出京企业,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承揽京外工程管理办法,限制其有不良业绩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出京承揽工程,维护本市企业在外埠的良好形象。

(二) 加快京津冀市场一体化的试点工作。按照协商一致、有效监管、标准一致、信息互认的四位一体原则,与河北省和天津市交换推荐企业名单,取消市场准入限制,构建区域性共同建筑市场。以京津冀市场一体化为基础,逐步将一体化的范围扩大到邻近周边省份,为我市企业开拓外埠市场创建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广泛宣传我市承担过奥运工程等大型项目及获得奖励表彰的企业,扩大企业知名度,形成品牌效应,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四、转变企业经营模式,提升企业综合实力

(一)鼓励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主体采取工程总承包、BT、BOT等方式建设,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同时引导经济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骨干企业积极参与,通过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开辟新的市场领域。

(二)按照“低端准入、高端放开”的原则,加快培育和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帮助有实力的工程监理企业取得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资质,引导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转型。协调发展改革等部门,推动工程项目管理试点工作,搭建推介平台、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优秀企业通过试点工作总结项目管理模式,形成经验逐步推广。

五、加强指导协调服务,做好特级企业资质就位

在对我市15家特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资质就位工作实施方案。积极与建设部沟通,掌握最新动态及标准把握尺度。对照特级企业资质标准,查找我市特级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对于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帮助企业组织就位申报;对于条件稍有欠缺的企业,指导企业加快改进,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促进企业满足资质标准;对于多项条件不达标企业,在严格按照资质标准审批的同时,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重新确定市场定位。

六、多部门协调联动,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积极加大对实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协调银行、税务、保险等部门,在融资贷款、税收、保险费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等难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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