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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办理指南-北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百问百答汇编 (第一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6-28 点击数:

建筑资质办理指南-北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百问百答汇编  (第一版)
建筑资质办理指南-北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百问百答汇编  (第一版)(图1)
本文介绍了建筑资质办理过程中所有涉及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分包资质中遇到的问题,和专业解答,规范了办理建筑资质过程中的行为要求,按照本汇编申报建筑资质,简化了办理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办理资质的时间,让资质代办办理更加快捷方便。
建筑资质办理指南-北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百问百答汇编  (第一版)(图2)

北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百问百答汇编

(第一版)

建筑资质办理指南-北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百问百答汇编  (第一版)(图3)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筑业管理处编

二○○九年七月


 

编 写 说 明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作风建设,实现“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工作目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加大全市建设房管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管理创新力度,简化、取消和下放了一批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开展便民服务,提高服务质量。2009年2月,《北京市建设和房屋行政许可管理事项程序性规定(2009版)》发布实施,2009年3月,《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建筑业企业服务与管理的若干意见》(京建管[2009]187号)下发至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进一步明确并简化了有关资质申报程序和申请材料。为帮助企业在申报资质前了解相关政策、办事流程,做好准备工作,建筑业管理处组织编写了《北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百问百答汇编》。《汇编》具有以下特点:

一、 以通俗的问答形式,按照资质类别和申请事项分类,采取申请事项前后、申报问题易难的体例,力求做到浅显易懂、便于操作。

二、 从方便企业申报角度出发,重点解答企业申请资质过程中最关心的问题,解析相关资质法规中的难点、重点、盲点和误区,使政策法规内容更易理解掌握。

三、 将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整、新出现的问题和难点不断加以完善,以满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等各方需求。


 

目    录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问答

(一)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常见问题

(二)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有关问题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有关问题

(四)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申请资质有关问题

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关问答

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有关问答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关问答

五、办理出京手续有关问答

 


 

一、       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问答

(一)     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常见问题

1、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在哪儿能查到?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查询位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http://www.bjjs.gov.cn)—>查询中心—> 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查询。

2、 企业已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其分公司从事建筑活动需要单独申请办理资质吗?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需要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

3、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渠道有哪些?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政路桥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建筑业企业,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除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企业外,其他在京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向其工商注册所在地区县建委申请。

4、 企业只能从最低等级开始申请资质吗?

新设立企业只能从最低等级申请,但涉及企业新设合并、分立、改制等情况的除外,具体参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十九条、二十条的规定。

5、 企业取得资质多长时间后可以申请升级?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但需逐级升级。

6、 具有主项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下称总承包企业),可以申请增项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吗?

总承包企业可以申请增项专业承包资质,但最多不得超过5项。

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增项劳务分包资质。

7、 具有主项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下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申请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资质吗?

专业承包企业达到资质标准的,可以申请不超过现有主项资质等级的总承包资质,但须将总承包资质变更为主项资质;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专业承包企业可以申请增项专业承包资质,但最多不得超过5项。

专业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资质。

8、 劳务分包序列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吗?

不可以,劳务分包序列企业只能申请本序列内劳务类别资质。

9、 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多长时间能知道审批结果?

自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可获知审批结果。其中,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资质许可事项,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可获知初审结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批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审批时限,不包括专家审查时间和网上公示时间)。

10、   建筑业企业资质需要年检吗?

不需要。(依据建设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及年检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5]456号))

11、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全国                                                                                                                                                                                                                                                          通用吗?

全国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第二十八条)

12、   考核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是按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注册资本还是实收资本?

按照实收资本考核注册资本金。

13、   建筑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是同一人?

可以为同一人。

14、   北京市目前已实施的特种专业工程具体包含哪些分项?

北京市目前已实施的特种专业工程包括9个分项,分别是: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特种防雷技术、空气净化、地板采暖、垃圾场防渗处理工程、市政桥梁吊装和特种桩基。

15、   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申请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

(1) 已取得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申请晋升相应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且在近一年内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无《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所列行为。

(2) 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申请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 具有以下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的企业,暂可允许直接申请总承包所覆盖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但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且在近一年内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无《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所列行为。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出台有关规定,以部里要求为准。

I.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的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高耸构筑物工程;

II.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的专业承包资质包括: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III.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的专业承包资质包括:桥梁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

IV.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的专业承包资质包括:火电设备安装工程、送变电工程;

V.   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的专业承包资质包括:炉窑工程、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16、   资质标准中的“以上”、“以下”、“不少于”如何理解?

“以上”是下限,比如标准中的“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是指注册资本金最少为1000万元(含)。“以下”是上限,比如标准中的“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下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是指可承接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规模最大为1000万元(含)。“不少于”同“以上”。

17、   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下称有职称人员)是指哪类人员?

是指取得有职称评审权限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人员,不包括取得各类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等的人员。

18、   如何认定资质标准中有明确要求的人员专业?

按照职称证或学历证上载明的专业认定。

19、   企业有职称人员中可以包含离退休人员或内退人员吗?

可以,但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超过60周岁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资质标准的15%。

20、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是否有年龄限制?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无年龄限制,技术负责人年龄限制在60周岁及以下。

21、   注册建造师的专业有无要求?

申请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以及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堤防工程、水工大坝工程、水工隧洞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应申报本专业的注册建造师。申请其它资质,注册建造师的专业不做要求。

22、   已有资质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等事项,是否应满足企业已有资质和申请资质标准中的所有要求?

企业应当在满足原有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员条件下,方可申请资质升级、增项等事项。企业申报的资质条件应满足申请资质中标准要求的最高值。

23、   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是本单位吗?是否可以是本公司的上级公司、下级公司、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

注册建造师必须注册在本企业(即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是本企业),注册在其它企业(包括本公司的上级公司、下级公司、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的建造师用于本公司申请资质不予认可。

24、   有职称人员和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吗?社会保险指的是哪些险种?

有职称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注册建造师不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北京市社会保险指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生育等险种。

对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批的资质许可事项,企业中、高级有职称工程技术人员,以及资质标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初级职称人员),需提交符合要求的社保证明;其他初级有职称工程技术人员及非工程类有职称人员可不提交相关社保证明,但需提交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对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资质许可事项,需提供全部有职称人员的社保证明。

25、   社会保险必须以本企业名义为员工缴纳吗?社会保险能否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在北京本地缴纳吗?

用于申请资质的人员社会保险必须以本单位名义缴纳,以个人名义缴纳无效。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情形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1)  在北京行政区域内以本企业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2)  在外省市以本企业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在当地取得的社保登记证);

(3)  在外省市以本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在当地取得的社保登记证)。

26、   新设立企业,改制、分立、合并产生的新公司,及外省市迁京企业,因尚未取得资质,建造师无法注册或变更,申请资质怎么办?

一级建造师可用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出具的《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注册初审证明》来申报;二级建造师可以用注册地所在区县建委出具的《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注册初审证明》来申报。(依据《关于新设立建设工程企业中执业资格人员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京建管〔2009〕206号)有关规定)

27、   净资产如何认定?

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为准;对于上一年度的净资产不满足标准要求,但本年度通过增资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前一个月月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认定。

28、   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标准中涉及的“单体”、“单项”、“单位”、“单跨”指什么?

指用于申请资质的工程业绩应为单体建筑或基础连体建筑。

29、   申报的业绩指标略低于标准要求,是否认可?

不予认可。

30、   违法分包或转包的工程业绩用于申请资质,是否认可?

不予认可。

31、   资质标准中要求有“近5年”(或“近10年”)的工程业绩,此处的“近5年”应如何理解?

“近5年”是指用于申请资质的工程业绩的有效期,有效期通常从申报当年的前一年逆推5年(申报当年也计算在内)。比如:2009年5月申请资质,则从2008年开始逆推5年内(即2004年1月1日~2009年5月)的业绩均在有效期内。

32、   用于申请资质的工程业绩,以什么时间为准来计算有效期?

以工程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计算有效期。

33、   申请资质的工程业绩材料中必须提供图纸、工程结算单等材料吗?若需要,应提供什么样的材料才有效?

工程业绩一般不需要提供图纸、工程结算单等材料,但下列情形需要提供:

(1)  部分资质标准中业绩指标涉及“深度”、“高度”、“跨度”等的,通常需要提供图纸(图纸应为带图签的竣工图,下同)。

(2)  连体建筑按单位工程申报的,通常需要提供图纸。

(3)  部分资质标准中业绩指标涉及“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单项工程合同额”等的,通常需要提供工程结算单(工程结算单应经业主或审计机构确认)。

34、   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申报的工程业绩中包括建筑幕墙工程,是否可以一并计入装修工程?

不可以。

35、   用于申请资质的工程业绩,同时满足业绩标准中的两款条件,能否计算为两项业绩?

不能,只能计算为一项业绩。

36、   某项工程业绩同时满足两项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要求,该业绩是否可以同时用于申请这两项专业承包资质?

可以。

37、   申请资质,必须提供厂房证明材料吗?

资质标准中对厂房无明确要求的,不需要提供;对厂房有明确要求的,比如申请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应按要求提供厂房证明资料。

38、   申请资质,必须提供机械设备证明材料吗?

资质标准中对机械设备无明确要求的,不需要提供;对机械设备有明确要求的下列资质需要提供:

(1)  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施工总承包资质;

(2)  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消防设施工程、金属门窗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通信系统工程分项,监控系统工程分项,收费系统工程分项,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港口与海岸工程、航道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无损检测、海洋石油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

39、   网络申报操作遇到困难,可以向哪个部门咨询? 

可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信息中心咨询。另外信息中心每月组织两次针对企业网络申报的现场培训,企业可报名参加。

(二)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有关问题

40、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是否需要先期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需要,企业应先取得商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41、 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的中外双方的出资额有何要求?

中方和外方的出资比例均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第十二条)

42、 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的承包工程范围同国内建筑业企业是否相同?

相同,需在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43、 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承包工程范围是否与国内建筑业企业一样?

按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 第113号)第十五条规定,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不含香港独资建筑业企业)只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下列工程:

(1)  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

(2)  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3)  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4)  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香港独资建筑业企业只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下列工程:

(1)  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

(2)  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3)  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4)  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44、 外籍人员作为有职称人员申报是否需要提供保险证明?

不需要。

45、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所提供资料如果是外文资料如何认定?

所有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件。

46、 企业经济性质发生变更,即内资企业被外资企业整体收购或收购部分股权,企业性质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的;或外资企业由于外国投资者的退出,企业性质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企业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依据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改制、重组、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7]229号)文件要求,需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但可不提交代表工程业绩资料。

(三)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有关问题

47、 建筑业企业的哪些事项发生变化时,需要办理资质证书变更?

企业的地址、注册资本金、营业执照注册号、经济类型、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企业名称等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参见《北京市建设和房屋行政许可管理事项程序性规定(2009版)》子项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不需重新核定资质的日常资质证书变更))

48、 企业营业执照已经变更完毕,资质证书多长时间内必须变更?

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其他日常资质证书变更事项,也需在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49、 资质证书未及时变更,有什么后果?

建筑业企业未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按《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记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部令第159号)第三十五条、《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0、 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由哪个部门受理?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政路桥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大集团及所属企业,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的中央在京企业,办理资质证书日常变更,直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申请办理。其它建筑业企业的资质证书日常变更向注册地所在区县建委申请办理。

51、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日常资质证书变更事项为即时办理。涉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变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2日内将变更证明材料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理。

52、 企业改制、合并,是否需要重新核定资质?

下列类型的建筑业企业发生改制、合并等情况申请资质的,可按照《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改制、重组、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7]229号)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直接进行证书变更,不需重新核定资质:

(1)  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注销登记的;

(2)  企业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注销,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

(3)  国有企业整体改制的,改制后的企业申请承继原国有企业的所有资质的;或者国有企业将其主营业务资产、人员等投资设立新的公司制企业,原国有企业依然存续,不再拥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由新企业申请承继原企业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质的。

其它情形的企业改制、合并,均需要按规定重新核定资质。

53、 企业申请注册地址跨区变更,应如何办理?

企业在原注册地所在区县建委(即转出区县建委)办理转出手续后,向现注册地所在区县建委(即转入区县建委)申请办理。

54、 外省市建筑业企业整体迁入北京市,已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如何办理相关资质转入手续?

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迁入北京办理资质转入手续,向现工商注册地所在区县建委提出申请。

对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批的资质申请,企业应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http://www.bjjs.gov.cn)上填报完整的网络信息,并需提供下列书面材料:

(1)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  变更后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4)  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交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5)  由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或注册所在地区县建委出具的《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注册初审证明》;(注:企业如申报外省市二级建造师,请注意认定问题,相关政策可咨询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6)  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材料(包括企业近一年有无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证明、同意从原注册地转出的证明及原资质证书已收回的证明)。

对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资质申请,企业应按《北京市建设和房屋行政许可管理事项程序性规定(2009版)》相关规定提交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网络材料)。

55、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遗失后如何补办?

建筑业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在省级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之后向注册地所在区县建委申请补办。

56、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最多可以有多少本?是否可以增加资质证书副本数量?如何办理资质证书增加手续?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包括一本正本和六本副本(特级十二本)。企业因经营需要申请增加资格证书副本数量的,最多可以增加三本副本(特级不超过六本)。企业可持资质证书增加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向注册地所在区县建委提出申请。其中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资质,企业还需提供《建设工程企业证书增补审核表》。

(四)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申请资质有关问题

57、 目前实施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是针对哪类企业?

目前只针对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这四类企业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申请。

58、 北京市企业申请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应向哪个部门申报?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申请的受理工作。

59、 企业取得一体化资质后,之前取得的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是否可以保留?

企业取得一体化资质后,之前取得的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不再保留。如:企业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后,原有取得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再保留。

60、 新设立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一体化一级资质吗?

不可以。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最高不超过二级。

61、 企业最多可以同时申请多少项一体化资质?

企业可申请四个专项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

62、 一体化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是几年?

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企业需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通过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提出资质延续申请。未提出申请的,有效期届满后由资质发证机关收回资质证书。

63、 企业申请一体化资质需要准备几套材料?

企业应申报两套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64、 建筑智能化一体化资质标准中要求的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的相近专业有哪些?

自动化相近专业为:电子、仪表、机械、电气、计算机应用等;通信信息相近专业为: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卫星通信、微波、广播电视、计算机应用、公用设备等;计算机相近专业为:计算机系统、网络、软件设计等。

65、 一体化资质考核的经营场所必须是本公司自有产权的经营场所吗?

不是,企业的经营场所可以是自有产权的,也可以是租赁的。

66、 我公司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多长时间可以知道审批结果?

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为市规划委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审批,自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可获知审批结果。其中,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资质许可事项,企业在45个工作日内可获知初审结果,45个工作日不包括专家审查时间和网上公示时间。

67、 已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以申请什么级别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已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的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时,其申请的资质等级可高于企业现有的相应专项设计或施工资质一个等级。


 

二、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关问答

68、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在本市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在北京市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都可依法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事务所资质。

69、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吗?

可以。依据《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55号),外国投资者国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从事建设工程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70、 同一个法人单位是否可以同时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在满足相应资质标准的前提下,可以同时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71、 企业具有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是否可以直接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监理甲级资质?

不可以。

72、 可以在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之后,再办理监理工程师等注册人员的变更手续吗?

不可以。企业需先期完成监理工程师注册(变更)手续,满足相应资质条件后,方能取得资质。注册人员(注册)变更事项由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

73、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等级划分吗?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三个类别。其中专业资质由高到低依次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

74、 企业初次申请监理资质可以直接申请专业甲级吗?

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与主营业务相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除此之外,企业初次申请工程监理资质只能从专业乙级及以下开始。

75、 企业初次申请可以直接申请综合资质吗?

不可以。企业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后,方有资格申请综合资质。

76、 一个企业可以同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专业资质证书及事务所资质证书吗?

不可以。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不得申请专业资质及事务所资质。具有工程监理专业资质的企业在取得综合资质后需交回其专业资质证书。具有工程监理专业资质的企业不得申请事务所资质。具有工程监理事务所资质的企业,不得申请综合资质及专业资质。

77、 一个企业可以同时持有多个不同级别的工程监理专业资质证书吗?

可以。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监理企业资质取消原主增项的设定,即企业同时具有的不同级别的专业资质不再载明在一本证书上,取而代之的是,不同级别的专业资质载明在对应级别的证书上。例如企业现有专业资质情况为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机电安装工程甲级、电力工程乙级、铁路工程乙级、市政公用工程丙级,那么企业将同时持有甲级(载明房建、机电)、乙级(载明电力、铁路)、丙级(载明市政)三本专业资质证书。

78、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几年?有效期满后如何办理延续?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工程监理企业应在资质证书载明的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手续。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79、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多长时间能办理完?

日常资质证书变更事项为即时办理。涉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变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变更证明材料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理。

80、 工程监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个人?

可以。

81、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指持有建设部及人事部颁发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的专职人员。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82、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用于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吗?

不可以。

83、 工程监理资质标准中 “人”与“人次”的概念如何理解?

工程监理资质标准中 “人”的含义是指企业申报的人员数量。“人次”含义是指企业申报的人员所持注册证书的数量,如某人同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建造工程师,那么在计算人次的时候,可以计为2人次。

84、 我公司现有60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有5人兼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请问这种情况符合综合资质条件吗?

不符合。综合资质标准中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是指人数要求,企业申报的人员不可重复计算,即如作为监理工程师申报,就不能再作为造价工程师申报。

85、 我公司申请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可用造价师代替建造师或其他注册资格吗?

不可以。综合资质标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应不少于15人次,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次。

86、 我公司现已取得综合资质,还需要满足5个专业甲级的资质条件吗?

需要。已取得综合资质的监理企业,在对公司的日常管理中,应保证满足不少于5个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条件,但不限于申请综合资质时申报的5个专业甲级资质。

87、 我公司现有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0名,其中一人兼有造价师资格,另有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0名,其中一人兼有造价师资格,这种情况是否同时满足房建专业监理乙级、市政专业监理乙级资质条件?

不满足。企业申报的同时具备监理及造价资格的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如作为监理工程师申报,则不得计入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如作为造价工程师申报,则不得计入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企业需自行选择一名具有造价师资格的人员作为造价师申报,故这种情况仅能满足一项专业监理乙级资质条件。

88、 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什么情况下需要申报工程业绩材料?

(1)申请晋升专业甲级资质;(2)新设分立、派生分立的企业申请专业甲级资质。

89、 技术指标中涉及的“单项”工程怎么理解?

指单体建筑或基础连体建筑。

90、 新设立企业申请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只能从丙级申请吗?

新设立企业申请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的,可以从专业丙级资质申请,也可以直接申请专业乙级资质。

91、 我公司申请由专业乙级晋升专业甲级,是否只需满足申请的专业甲级资质要求?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专业资质升级、增加其他专业资质的,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需满足已有监理资质所要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标准后,方可申请。

92、 资质标准中要求有“近2年”工程业绩,“近2年”如何理解?

“近2年”是指自申报年度起逆推2年,如申报年度为2007年,“近2年”的业绩年限自2005年1月1日算起。

93、 房屋建筑工程的小区及单体项目的技术指标如何理解?

对于小区建设项目,按照小区的总建筑面积指标考核,需提供所有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材料。

对于单体住宅建设项目,按照单体建筑层数指标考核,不得以单体建筑面积指标申报。

94、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受理后多长时间能够获得审批?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受理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其中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综合资质和专业甲级资质,企业可在15个工作日内获知初审结果。

 

 

 


 

三、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有关问答

95、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在本市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在北京市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依法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96、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吗?

可以。依据《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55号),外国投资者国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从事建设工程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97、 我公司现在经营其他业务,还可以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吗?

可以,需要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的相关规定。

98、 企业可以在取得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之后,再办理造价工程师等注册人员的变更吗?

不可以。企业需先期完成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注册(变更)手续,满足相应资格条件后,方能取得资格。注册人员的注册(变更)事项由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

99、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有等级划分吗?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高到低依次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三个等级。

100、 企业初次申请可以直接申请甲级或乙级资格吗?

不可以。企业初次申请只能从暂定级开始申请。取得暂定级资格一年以上的企业,可申请乙级资格。取得乙级资格三年以上的企业,可申请甲级资格。

101、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为几年?

暂定级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乙级、甲级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102、 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何时申请延续?未延续会有什么后果?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资格证书有效期的,企业应当在其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格许可机关提出资格延续申请。

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103、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受理后多长时间能够获得审批?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受理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其中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招标代理甲级资格,企业可在15个工作日内获知初审结果。

104、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变更多长时间能办理完?

日常资格证书变更事项为即时办理。涉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变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变更证明材料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理。

105、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出资吗?

不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1)  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出资;

(2)  与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  法定代表人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任命。

106、 招标代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个人?

可以。

107、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指持有建设部及人事部颁发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的专职人员。如: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查设计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等。

108、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用于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吗?

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可以用于申请招标代理甲级资格,但可用于申请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下资格。

109、 我公司有的员工同时具有造价和监理的注册证书,申报时可以算作两人吗?

不可以。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具备两个及两个以上执业资格的,只能计算为一人。

110、 退休人员可作为专职专业人员申报吗?专职专业人员有年龄限制吗?

可以。企业申报的专职人员不得超过60周岁。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内退手续的专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内退证明及与现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111、 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由上级单位代为管理可以吗?

可以。如由上级单位或股东单位出具的人事代管证明,应出具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该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的证明材料。

112、 北京市哪些单位可以代为管理人事档案?

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及其他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代管机构均可。

113、 企业为专职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及社会保险费用凭证是指什么?

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保障管理部门颁发的代理机构社会保险手册及含有个人社会保障代码、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缴费期限等信息的本企业缴费人员名单;社会保险费用凭证指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社保缴费凭证。

114、 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以认可吗?

由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以认可,其他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不予认可。

115、 专职专业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可由其他公司代缴吗?

内资企业的专职专业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须由本企业缴纳。外资企业的专职专业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可由外资企业人员管理机构代为缴纳。

116、 资质标准中要求申报近三年的业绩材料,近三年如何计算?

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距资格申报日期计算。如: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日期为2009年1月1日,则企业申报的代表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不得早于2006年1月1日。

117、 先做完招标代理后补签代理合同的业绩是否可以申报?

不可以。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三项业绩材料应有先后的逻辑顺序,即先签代理合同,再完成代理工作,最后由招标人出具评价意见。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签订时间至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不应少于30天。

118、 我公司的部分项目属于保密工程,不能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这些材料,这类项目怎么申报?

属保密工程的,可不提交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但视具体情况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由国家安全部门出具的该项目密级评定证明材料;委托方为涉密单位(如军队、外交等)的,由委托方出具的项目涉密证明材料。

119、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的造价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吗?

造价工程师视同为中级职称。

120、 我公司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和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对同一工程项目既承接代理业务又承接造价业务,所签订的一个工程咨询合同用于申报工程业绩是否认可?

不予认可。需提供单独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121、 工程招标代理业绩必须经主管部门备案才能认可吗?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建市[2007]230号)规定,2007年9月30日以后的工程招标代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出具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评价意见需加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章,方予认可。

122、 我公司由招标代理乙级晋升甲级资质,申报代理工程业绩的投资额是否受限制?

工程招标代理乙级晋升甲级资质,申报的招标代理业绩,如为2007年3月1日之前签订代理合同的,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规定工程总投资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如为2007年3月1日之后签订代理合同的,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工程总投资额不得超过1亿元。

123、 我公司原有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因资格延续未达标被核定为乙级资格,是否需要满3年才能申请晋升甲级资格?

不需要。企业达到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标准后,可随时申请。

124、 持有乙级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可以跨省承揽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吗?

各级别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125、 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如何认定?

以企业填报的《专职人员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情况一览表》(可下载)中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年限认定。

126、 我公司在外省市设有分支机构,是否还需备案?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分支机构人员还需满足相关资质标准要求。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建市[2007]230号)第六条“分支机构备案管理”第(二十八)项。

127、 分支机构可以自己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吗?

分支机构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签订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出具中标通知书。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订立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128、 我公司具有甲级招标代理资格,可以分立为两个甲级招标机构吗?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承继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但应当符合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承继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一方由分立各方协商确定;其他各方应按照规定申请重新核定资格。

 

 


 

四、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关问答

129、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在本市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在北京市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都可依法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中央有关部门管理的企业,营业执照住所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也可依法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130、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吗?

可以。依据《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55号),外国投资者国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从事建设工程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131、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吗?

可以,但出资人需要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

132、 我公司现在经营其他业务,还可以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吗?

可以,需要满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相关规定。

133、 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企业名称必须冠以“工程造价”的字样吗?

不需要。

134、 可以在取得工程造价资质之后,再办理造价工程师的变更吗?

不可以。企业需先期完成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注册(变更)手续,满足相应资质条件后,方能取得资质。注册人员的注册(变更)事项由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

135、 企业初次申请可以直接申请甲级资质吗?

不可以,企业初次申请只能从乙级开始申请。

136、 乙级资质的一年暂定期届满后可直接转为正式乙级资质吗?

不可以。乙级资质的一年暂定期届满后,需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重新审查企业资质条件,满足要求的,换发正式乙级资质证书;除工程业绩一项未满足外其他条件均满足的,暂定期延长一年;其他条件不满足的,撤销现有资质证书。

137、 乙级资质的暂定期可以计入升级年限吗?

可以。但只有取得正式乙级资质证书的前一年可以计入。

138、 资质证书有效期就要到期了,什么时候申请延长有效期?

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

139、 企业可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出资人吗?

可以。企业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出资人时,等同于自然人出资人,并需要满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下列情形均属不满足条件:

(1)  出资人比例不满足60%的要求:出资人中造价工程师人数比例仅为50%。

出资人

出资额

企业A                 

40万元

造价工程师B

60万元

(2)  出资额比例不满足60%的要求:造价工程师出资额比例仅为59%。

出资人

出资额

企业A                 

41万元

造价工程师B

29万元

造价工程师C

30万元

140、 股东中的造价工程师,可以注册在其他单位吗?

可以,但不得作为专职专业人员申报。

股东中注册在本公司的造价工程师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总额60%,且人数不得少于股东总人数的60%。

141、 造价咨询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个人?

可以。

142、 我公司申报的专职专业人员可注册在其它单位吗?

不可以,企业申报的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均需注册在本企业。

143、 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是未取得注册证书的人员,可以作为专业人员申报吗?

可以。可作为造价员申报,但不可作为造价工程师申报。

144、 我公司的现有造价师、造价员各10人,其中有中级职称的12人,可以补充申报4名非专职专业的中级职称人员吗?

不可以。企业申报的非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即非造价工程师及造价员)不予认可。

145、 造价工程师可以作为中级职称人员申报吗?

可以。凡是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作为中级职称人员申报,如没有中级职称,需要企业聘用该名造价工程师为本企业的工程师,并申报工程师聘书。

146、 有哪些中级职称可以被认可?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职称均可被认可。财务类职称(如会计师)、金融经济类(如人力资源、物资等)职称等不予认可。

147、 “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如何认定?

具有造价员证书的人员被视为具备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148、 水利、电力、规划等部门颁发的概预算员证书可作为造价员证书申报吗?

可以。

149、 专职专业人员有年龄限制吗?

具备注册条件的造价工程师,不受年龄限制。在造价员中,如为公司股东的,不受年龄限制。其他造价员不得超过60周岁。

150、 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由上级单位代为管理可以吗?

不可以。

151、 北京市哪些单位可以代为管理人事档案?

市、各区县人才交流中心及其他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代管机构均可。

152、 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是指什么?

指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发票。

153、 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以认可吗?

由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以认可,其他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不予认可。

154、 专职专业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可由其他公司代缴吗?

内资企业的专职专业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须由本企业缴纳。外资企业的专职专业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可由外资企业人员管理机构代为缴纳。

155、 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是指什么?

加盖工商部门档案查询章的企业章程及出资人情况表。

156、 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中的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是指使用面积还是建筑面积?

指建筑面积。

157、 造价咨询企业多个办公地点的办公面积可以累加吗?

可以,但是北京市以外的分支机构的面积不能计入。

158、 分支机构的造价工程师可以作为本企业人员申报吗?

不可以。

159、 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营业收入可作为本企业的收入申报吗?

北京市内的分支机构的收入可以纳入本企业收入申报。北京市以外的不可以。

160、 我公司具有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申请资质延续时如何考核造价业绩?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161、 我公司除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外,还有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如何考核工程造价咨询收入?

需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专项财务审计报告。企业如有多项经营业务的,审计报告中应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经营收入做出单独说明。

审计报告的审计期时间点应以企业取得资质日期为起始点。如:企业2005年5月取得乙级资质,则企业在乙级暂定期届满时应提交2005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的审计报告。

162、 我公司具有甲级造价咨询资质,可以分立为两个甲级造价企业吗?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继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但应当符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条件。

163、 持有乙级造价咨询证书,可以去外省承接造价业务吗?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五、       办理出京手续有关问答

164、 企业在外埠有工程或需要在京外设立分支机构,应去哪儿办理出京手续?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出京手续(包括开具出京介绍信和诚信证明),电话:63951166-1103。

165、 办理出京手续,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开具出京介绍信,需要提交《北京市建设工程企业出京申请表》,并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备查。

开具诚信证明,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备查。

166、 办理出京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即时办理。

167、 《北京市建设工程企业出京申请表》在哪儿下载?

下载路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http://www.bjjs.gov.cn)首页—>下载中心—>建筑企业相关—> 企业出京申请表。

168、 出京证明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出京介绍信和诚信证明的有效期均为30天。

169、 企业办理出京证明及在外埠承揽工程需注意哪些事项?

     企业可下载《关于本市建设工程企业申请开具出京介绍信和诚信证明的须知》获取有关信息。下载路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http://www.bjjs.gov.cn)首页—>工程建设—>资质管理信息—>资质管理法规文件—>《关于本市建设工程企业申请开具出京介绍信和诚信证明的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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